安徽女警诈骗数百万元烟茶酒 公安推责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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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26年06月08日讯】(大..;记者夏松报导)2021年至2024年间,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刑侦大队女警闫某艳向13名个体户赊购烟茶酒,其中一份合同有刑侦大队公章,其另骗取2个人酒费,涉案总金额达700万(人民币,下同)。闫某艳被以诈骗罪判刑8年,这些人仍未追回损失,要县公安局担责,对方却推卸责任。民众指问,以后盖章的合同也不能信了?

据百姓关注,6月8日,安徽滁州个体户黄某某向记者反映,他和另外多名个体户遭女民警赊购数百万烟酒,损失至今未追回。

另据澎湃新闻报导,安徽滁州多名个体户反映,闫某艳向15人赊购烟茶酒欠款不还,其中一笔444万供货合同(待还199万)盖有刑侦大队公章。不过,该县公安局回复称,是闫某艳私盖公章。

个体户闫虎、志强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手里是闫某艳的欠条,黄保后则是一份“供货合同”,甲方签章由闫某艳使用“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签订。黄保后认为,定远县公安局负有管理不当责任,要求定远县公安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近期,定远县公安局回复称,闫某艳以县局刑侦大队需要招待用酒的名义,向黄保后赊购444万元烟茶酒,为获取信任以大队名义签合同并私盖公章,目前闫某艳仍有199万元未返还。“公安局从未委托闫某艳购买烟茶酒,系闫某艳个人诈骗行为,无其它材料显示公安局应支付款项。”

审理此案的当地法院人士称,今年1月份法院执行部门已就黄保后申请追缴违法所得进行执行立案。截至6月8日,尚未执行结束,“此外闫某艳还存在其它被执行案件”。

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判决书显示,闫某艳出生于1987年,2024年9月被刑拘。除了13名个体户,闫某艳还让辅警鲁某垫款2.4万元买酒、以消除酒驾记录为由,骗取居民黄某价值3.7万元的白酒,累计诈骗15人约356万元。

该媒体梳理发现,闫某艳案件涉及金额近700万元,截至宣判仍有356万元未还。

6月8日,标签为“女刑警向15人赊购700万烟茶酒诈骗”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网友表示,“权力监督不到位,才让这种人有机可乘。”“一句‘个人行为’就撇清关系,公章随便能私盖,这漏洞得补上。”“公章管理这么随意,难怪会出这种事。”“要点脸吧,几句话把自己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以后盖章的合同也不能信了?都推给个人诈骗得了。”

“刑警身份就是好用”“公权力不是个人谋私工具,必须零容忍严查重罚。”“执法者犯法,影响太坏,必须从严惩处。”

“公安局说无责任,那受害者的损失谁买单?”“356万不是小数目,对小老板来说是致命打击。”“可怜这些个体户,辛苦钱打水漂,维权路漫漫。”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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