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中华民国外交部严正指出,中共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台湾东部海域主张执法权,更无权以日本与菲律宾未来可能进行的海域划界谈判为借口,趁机扩张其在台湾周边海域的管辖主张。“我国绝不接受中(共)国借机推动在我国东部海域巡航及执法常态化图谋。”
中共交通部于6日深夜宣布启动所谓“台湾岛东部海域海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并派遣海警船舶在台湾东部海域从事非法执行活动。
中华民国外交部发布新闻稿指出,“我国绝不接受中(共)国借机推动在我国东部海域巡航及执法常态化的图谋,对于中(共)国破坏区域和平稳定及挑战国际秩序的行径,外交部予以强烈谴责。”
中华民国外交部郑重声明,“各方任何协商谈判皆不得损及我国权益及利益。我国作为相关海域权益当事方,将持续透过各种管道向相关国家表达立场,坚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针对日本与菲律宾未来可能展开的专属经济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及大陆礁层划界谈判,中华民国外交部已向日、菲两国政府表明以下立场:
第一,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及国际司法判例,双边条约或协定仅对缔约国有效,对第三方权益不造成影响。且日方不只一次说明,如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于8日也再次表示,日菲协议将不影响第三方权利。因此,日菲两国划界谈判效力不仅不及于中华民国,台湾东部专属经济海域所享各项权益无论现在或未来均不受影响。
第二,日菲双方未来如进行相关谈判,应充分顾及中华民国与相关海域权益重叠的事实与权益,并与台方保持沟通协商。
第三,中华民国与日本于2013年所签《台日渔业协议》及与菲律宾于2015年签署《台菲渔业执法合作协定》等既有合作机制仍然持续进行,中华民国与日本及菲律宾相关海事议题持续分别透过该等机制进行沟通与交流。
中华民国外交部也特别澄清,外界部分言论将专属经济海域划界与领土、领海主权混为一谈,并声称中华民国领土或领海恐遭瓜分,相关说法并不符合国际海洋法实务及事实。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海域是沿岸国就海洋资源享有特定主权权利及管辖权的海域制度,并非领土或领海主权范围。因此,日本与菲律宾未来讨论的专属经济海域划界问题,不涉及中华民国主权归属,也不影响台湾渔民在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内的合法作业权益。
此外,日本及菲律宾目前尚未正式展开谈判,也未议定具体谈判时程。外界所称台湾渔民将因相关谈判结果而立即面临登检、扣押或作业受限等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中华民国外交部表示,将持续与相关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坚定维护台湾海洋权益及渔民作业权利,并呼吁各界理性看待相关议题,避免遭不实资讯误导。同时也吁请国际社会共同关注中共近期在台湾周边海域升高挑衅、破坏区域和平稳定的行径,共同维护自由开放的印太秩序。
责任编辑:叶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