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佟亦加报导)6月9日,香港电影人黄百鸣(原名黄柏鸣)因“天马影视”内幕交易案被判处监禁5个月,罚款99,720(港元,下同),以及向香港证监会支付调查费37.4万。黄百鸣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
现年80岁的黄百鸣,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内幕交易罪成。6月9日,裁判官高伟雄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时指,尽管黄百鸣对香港电影业奉献一生,胞妹获得的实际利益不算大,但黄百鸣身为“天马影视”的股东,其举动会令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造成影响,黄百鸣因本案声誉受损及影响身心健康不能成为减刑理由。
案件以9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但考虑该案从调查至检控历时近7年,被告及家人长期承受压力,于是扣减3个月刑期,并因原告长期服务社会及热心公益,再酌情扣减1个月,故最终判处监禁5个月。
案情显示,黄百鸣在2017年8月至10月间,涉嫌怂恿或促使妹妹黄洁珍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他当时是“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与公司有关的内部资讯。
香港证监会早前披露,黄百鸣2017年10月以约4.86亿港元的价格,出售约58.71%的股权给“富力地产”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张力之子张量,公司2018年更名为“传递娱乐”。当时他在收到1000万港元的诚意金后,便透过WhatsApp向妹妹黄洁珍发出“收市前买啦”“尽买”等具体指示。
为了配合行动,黄百鸣先后开出4张支票,共转账250万港元给妹妹,后者最终动用至少156万港元在低价位狂扫股份。控方指,其妹黄洁珍在该案中累计获益约103万港元。
2025年2月27日,香港证监会正式指控黄百鸣涉嫌对“传递娱乐”(前称:天马影视)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获准以20万港元保释。案件于3月27日再审后,黄百鸣被裁定指使或促使他人进行内线交易罪名成立。
辩方早前求情称,黄柏鸣年事已高、无刑事纪录、已退休,事件也令其名誉受损,要求判处非监禁式刑罚。裁判官认为案件虽有延误,但不构成缓刑的特殊理由,并相信黄柏鸣不会因5个月刑期弃保潜逃,批准他等候上诉期间继续保释。
黄百鸣集演员、导演、编剧、监制及电影公司老板于一身。资料显示,其早年出品的多部电影如《最佳拍档》《开心鬼》《家有囍事》曾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责任编辑: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