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美国海关暨边境保护局将于7月24日起实施新版国际邮件进口处理程序,并调整关税计算方式。中华邮政23日表示,未来寄往美国的商品类邮件,关税将改依税则号数及适用税率计算,每件另须缴纳2美元进口处理费。
现行寄往美国的商品类邮件,以商品价值800美元(约新台币2.6万元)作为寄、收件人缴税分界,关税原则上依商品申报价值10%计算,另须支付美国合作报关业者关税代缴服务费。
新制上路后,正式报关门槛提高至2,500美元(约新台币8万1,300元)。中华邮政表示,凡寄往美国商品价值2,500美元以下的邮件,寄件人须于交寄时预先缴纳相关税费,才能办理后续进口通关及投递作业;商品价值逾2,500美元者,则由收件人依美国海关规定办理正式进口报关程序。
在关税计算方面,中华邮政说明,自7月24日起将改依商品10码美国税则号数(HTSUS)、原产国、申报价值、数量及重量等资料,对照美国海关规定之适用税率计算,不再统一依商品价值10%课征。
此外,因应美国海关实施新版国际邮件进口处理程序相关作业,每件寄往美国之商品类邮件,不论是否产生关税,均须缴纳2美元(约新台币65元)进口处理费,另须支付合作报关业者协助办理代缴税费作业手续费。
中华邮政强调,新制上路后,寄件成本将依商品种类、10码美国税则号数、原产国及适用税率而有所不同,并非所有商品费用都会增加。
以申报价值80美元商品为例,旧制可能依商品价值10%计算关税,约为8美元,再加上报关业者手续费。新制实施后,若该商品适用美国税率为0%,则无须缴纳关税,但仍须缴纳每件2美元美国进口处理费;如该商品适用税率为5%,则关税约为4美元,并另须缴纳2美元美国进口处理费及相关手续费;如该商品适用税率高于10%,则实际税费可能较旧制增加。
根据中华邮政公司统计,每年寄往美国的商品类邮件数量,约占总出口商品类邮件量的15%左右。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