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姗娜:可笑的国家机密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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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姗娜:可笑的国家机密
李姗娜
2004-08-25 16:1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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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8月25日讯】我丈夫徐永海于2004年8月6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2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罪名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情报”。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的国家情报。“2001年10月中旬,被告人徐永海出资人民币1,000元给被告人刘凤钢作差旅费,由刘凤钢前往辽宁省鞍山市了解李宝芝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事后,刘凤钢写了《我所了解的辽宁鞍山市李宝芝“邪教”一案的事实与经过》一文,由徐永海提供给境外杂志《生命季刊》的发行机构。该刊物在第20期上全文刊登。”就是因为这所谓的国家情报,“他们”一度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不履行过任何法律手续。就是因为这所谓的国家情报,3月16日丈夫一审时由3个人“陪”我从北京到杭州,最终还是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没让我参加丈夫的庭审。8月6日当日,有近百位警察到法院,连交警也出动了,也一定是来“保护”这所谓的国家情报。

当张胜其的母亲看到剃着光头、反手被拷着的年仅23岁的儿子,她泣不成声。我想,所有的人都理解也会同情这位母亲。我不哭,想用我的坚强来鼓励丈夫。丈夫在判决的第3天已经上诉了。其实大家都明白,最终一定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也算是一种无力的抗争吧!

在这里,我警告所有的中国人,不能去买报纸,也许你看到的就是国家机密或是情报;更不能有在国外的亲友,说不定哪一天,你就成了为境外刺探国家情报的间谍;绝对不能给国外的亲友写信、发电子邮件,也许当给你带上手铐时,你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泄露了国家机密。(2004.8.21)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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