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毒海 迎向阳光 | 大紀元

走出毒海 迎向阳光
文/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精神科主治医师李政勋
2005-10-18 09:47 中港台时间|2007-07-07 21:49 更新

【大..;10月18日讯】毒品这个问题在台湾社会一直存在于社会阴暗的角落,让大家印象取最深刻的恐怕是民国79年(1990年)时安非安命的大流行。当时安非他命有如烈火燎原般席卷整个台湾社会,几乎全国各角落,每个阶层都不乏这样的“安公子”,尤其是校园里的青少年们所受到的毒害最令人忧心。

记得在民国81年(1992年)左右进行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从国小国中到高中职,大约有1%的学生吸食安非他命,这个比例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为此台湾教育部还特别推动了一个“春晖专案”,在全国各中小学里进行全面大规模的尿液筛检与反毒教育宣导工作,历经数年的努力,好不容易才令校园里安非他命泛滥的情况缓和下来。然而当时国内的精神医学界根据国外毒品防治的经验,便已预知安非他命的流行只是一个前兆,毒性更强,为祸更烈的其他毒品入侵台湾恐怕只是迟早的事。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在法务部的调查报告就明白的显示出来,国内查获的毒品中,安非他命的数量逐渐下降,而海洛英以及最近流行于夜店、PUB的“摇头丸”却直线上升,而十数年前大家熟知的青少年常用的毒品如强力胶、速赐康等则几乎已是销声匿迹,可见这些较“古老”、“传统”的毒品,其效果已不再能满足这些瘾君子们的需求,他们纷纷转而寻求毒性更强的其他毒品了。

台湾对毒品问题开始重视大概是始于连战先生在当初刚就任行政院长时所揭橥的“向毒品宣战”政策。从那时起,由法务部主导,司法单位负责对走私贩毒的查缉,企图切断毒品的供给面,让毒品无法进到台湾来;而医疗单位则负起吸毒者的勒戒治疗,防范毒品的教育宣导等工作,企图降低毒品的需求量,让还未接触毒品的人不会想尝试吸毒,曾经吸毒的人经过勒戒治疗后,不仅能解“身毒”,更真正能除去“心毒”,当真能脱离毒品的阴影,从此不再吸毒。

值得我们欣慰的是,经过医疗单位工作苦心孤诣的解释与宣导教育,再加上与先进国家反毒工作积极交换心得的结果。主导整个国内反毒战争的司法单位与立法诸公们,终于能够改变多年以来几乎是根深蒂固的观念,从善如流,不再把吸毒者视为“犯人”,而较能接受他们其实是“病人”这样的观念。会吸毒成瘾的人实际上是罹患了某种生理或心理上的疾病,他们的意志力量可能比较薄弱,对挫折的忍受度可能较低,当他们遇到生活上的不如意、失败或打击时,比较没有能力以理性的态度来面对事实,寻求各种资源,设法来解决问题。

相反的,他们应付困境的方法倾向于逃避,而这些药物,不论是最初步的,甚至是合法的酒精,到违法的入门药如强力胶,或者更强烈的如海洛英、摇头丸等毒品,其共同的特性就是能改变人类的精神状态,使人的意识能够暂时从现实脱离出来,也就正好提供了这些人一个逃避现实困境的最佳出路。当然,任何药物的作用都有其时效性,等到药效消退了,这个人不得不回复到现实世界里,然而当初他所要逃避的事情却不可能就此消失,等他清醒过来面对它时,那种挫折感只会更形强烈,而他也必然会更加怀念当他用了违法药物时的那种飘飘然、神游太虚的境界。

因此这样的人就会一次又一次地寻求沈溺到药物作用的世界里,那就是上瘾了,也就是他的心理已经对药物产生了依赖。所以毒品上瘾的人的确是生病,而且是最痛苦,最值得同情的病之一。而走私贩毒的人,借着吸毒者非向他们买毒品来满足毒瘾不可的残酷事实来赚取暴利,甚至抓住吸毒者的弱点,裹胁他们来替他作犯罪的工具,自然就应该视其为罪犯,而且是必须痛加严惩的罪犯了。

最近修订颁布的“毒品危害防治条例”就规定,将来吸毒者被发现后,不再是被当作罪犯,但依旧必须被强制接受勒戒治疗,而且各监狱看守所都必需和医疗机构合作,来治疗这些“病人”。

就我们所知,在法律或者整个政策考量改变,不再将吸毒者视为罪犯之前,许多毒瘾病人即使有心想要戒治,却就是在上述的疑惧之下,没有勇气向合法合格的医疗机构请求勒戒治疗,生怕他一出面承认自己吸毒的事实,医师便会报给警察来抓他,因此只好求助于一些非精神科医师开设的,甚至是违法的私人戒毒中心。大家如果观察力够敏锐的话,几年前当反毒政策推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在各大报头版的角落常会看到某些这类私人戒毒中心的广告,而在高速公路各主要交流道下来不远,也可看到这类,可能是连锁经营的戒毒中心醒目的招牌。然而这样的机构里,毒瘾者非但得不到专业妥善的医疗,而且收费贵得惊人,其中甚至可能还成为黑道与毒枭潜藏的渊薮,进去接受想像中的“戒治”,金钱的损失事小,身体与心灵遭受双重的创伤才更严重。

如今在医界与法界人士共同的努力之下,执政当局终于从善如流,摒弃了吸毒者是罪犯,必须接受惩罚的陈旧观念,而开始视他们是需要治疗的病人。观念的突破,可算是我国反毒工作上的一个重大里程碑,是极为珍贵的成就。吸毒者实在应该把握机会,珍惜自己的身心健康,勇敢地站到阳光下来接受治疗。

根据临床上的观察,一般吸毒者在所滥用的药物上有所谓的“进阶”现象。一开始是尝试药物较缓和,价钱也较便宜的,例如强力胶,再来是安非他命,时日长久之后,生理与心理上对这些药物的依赖与日俱增,原来的“入门药”已不足以满足他的需要,他便会去寻求毒性更强的毒品。所以站在预防胜于治疗的立场,当我们发现青少年开始尝试使用可能成为入门的药物时,便应及早戒治,并且藉教育宣导的方式,让他们了解毒品的可怕,建立正确的观念,避免他们越陷越深。

所谓“身毒易解,心毒难除”,大部分会去使用毒品或违禁药品的人都是人格比较脆弱,当碰到困难、挫折,或是情绪上有所困扰时,他们往往不会用理性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寻求帮助。或者不知如何适当地发抒自己的情绪。这些人总觉得面对困难太过辛苦,不如逃避现实来得容易。吗啡、海洛英都是强力的中枢神经麻醉剂,让人使用后感觉飘飘欲仙;而安非他命则是中枢神经兴奋剂,吸食之后会令人心情愉快,精力充沛,都可以让吸食者暂时脱离现实世界的各种苦恼。

一旦沾上之后,生理的上瘾还好解决,在医疗的协助支持下顶多捱个几天就过去了;心理上对药物所带来的那种境界的依恋依赖才最棘手。这些瘾君子经过勒戒治疗,脱离生理上的戒断期以后,如果没有持续的心理辅导,教导他们在以后遇到困境时,如何能理性的面对现实,寻求支援,来解决问题。等他出院后回到原来的生活环境,现实生活里的各种挫折、不如意仍旧存在,他很容易又会气馁,萌生逃避的念头。若再加上有损友在旁边怂恿、引诱,他原本就薄弱的意志力量便很可能再度瓦解,又自犰蛘鞳A沈溺到毒品的世界,先前的努力完全付诸东流。
所以住院渡过勒戒后急性戒断期可说只是治疗的第一步,戒毒者出院后一定要接受长期的追踪辅导,或者让他们暂时住到“戒毒者中途之家”,例如“晨曦会”、“主爱之家”等机构里,帮助他重建一种规律的、自治的、加上一点体力劳动的、学习自己为自己负责任的生活方式,也教导他们除了藉毒品来忘却痛苦之外,生活里还有别的解决困难的方法,帮助他们找出除了毒品世界之外,生命还有其他的意义。这才是帮助这些毒瘾患者走出毒海,迎向阳光的根本之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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