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杨天水:郑贻春、刘水、马小明现状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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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杨天水:郑贻春、刘水、马小明现状
2005-11-07 23:11 中港台时间|2009-12-28 23: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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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7日讯】高律师见到了郑贻春

郑贻春先生,一个著名的民主斗士,爱人权民权超过自己自由的学者,被中国司法机构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名,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七年。

中国良心律师高智晟今天在辽宁某个看守所,会见了郑贻春先生。据高律师说,郑贻春精神状态很好,当他得知很多人关心他的危难时,更加振奋。高律师也说:“自由民主是普世的价值,我们坚持正义,暂时与邪恶相持,但是最终一定是正义获胜。”

郑贻春的弟弟郑晓春电话里表示:“郑贻春不仅仅是我的好兄长,更是一个了不起的学者,他坚持自己的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如此受到迫害,他们这样的人才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刘水返回社会

刘水先生,一个八九民运的学生领袖,一个优秀的思想战士,在深圳和专制腐败斗争了很久,遂遭到腐败势力的报复,遭到治安处罚后,一直被监禁在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于11月1日下午突然接到通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在交付了4700元人民币的各种费用(伙食费、医疗费、被服费、体检费等等)之后,回到了社会,目前正在深圳继续读书思考。

多么荒唐的事情!违法的错误的势力,要“收容教育”正义的良知的国民。这些被“收容教育”者,终日劳动,毫无工资,末了离开那里的时候,还要自己掏腰包,支付各种费用。

马小明所外执行

原来在陕西省电视台任职的马小明先生,一直嫉恶如仇,痛恨腐败,关心民生。他经常深入民众,参与他们的维权,结果如此为民者却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投入监禁。最近获得所外执行。

马先生的案子是中国特色的缩影,即真正扰乱社会秩序的势力,将那些良心国民,那些企图建立真正的社会秩序的国民,打翻在地。

杨天水于南京东山

2005年11月7日@

(大..;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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