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给潘伟、张康平、孙靖波下半旗?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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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给潘伟、张康平、孙靖波下半旗?
——同人不同命
柳孚三
2005-12-14 20: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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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14日讯】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和河北唐山市刘官屯煤矿矿难巨大伤亡,让我再次想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公布以来,除了为中共的重要首领和外国大人物死亡而下半旗外,从未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下过半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老百姓只是一纸空文。唯一例外的是,1999年被美国炸死的驻南斯拉夫记者邵云环、许杏虎、朱颖,获得北京政府为其下半旗致哀。这是因为他们死在外国,而且是被美国人炸死的。

但11月9日,死于约旦首都安曼连环恐怖爆炸案中的三名中国国防大学学员代表团成员(潘伟,解放军总后勤部副局长;张康平,解放军总政治部军官;孙靖波,军委办公厅军官)却与此殊荣无缘。从三人的职位推测,他们的军衔低则少校、高则大校。虽然他们比前面三位记者有更显赫地位,而且也是死在外国,待遇却迥异。

其区别只在于,此次恐怖惨案为扎卡维领导的伊拉克圣战基地组织所制造。而扎卡维领导的伊拉克圣战基地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反美帝国主义的战友,是一个战壕里的同志。所以可以从轻发落、低调处理,对内既不降半旗,对外也不让家属给扎卡维同志写抗议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家一团和气,闭门一家亲了。

中国人死于恐怖袭击的人数,从2001年8月19日两名中国人死于菲律宾南部的绑架案以来,已经有29名中国人先后在海外恐怖袭击中遇难(《刘晓波文集》)。可悲的是,对国人惨死于恐怖袭击的悲剧,中国政府的反应却尽显荒谬,对死难者采取的却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死因而异的实用主义即道具主义的态度。

三名记者也只不过是被统治者当成政治的道具而己。

12-dec-2005于深圳河畔

来源: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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