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4日讯】陈水扁总统“柔性政变”说诉讼案,台北地方法院初审判决连宋胜诉;陈水扁对这个判决表示遗憾,并将提起上诉。
陈水扁官司败诉之后,蓝营大为叫好,绿营大为叫屈,不同阵营的人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辩解,在政治上本就是正常之事。
然而,若是以民主和法治的观点来看这个事件,却会让人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陈水扁败诉,这表示了他也只是个普通的人,和你我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一个总统会像普通人一样败诉,这就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了。
连宋“敢”告总统陈水扁诽谤,法院“敢”判陈水扁总统败诉,就这样子过去千百年以来“皇帝犯法与民同罪”的历史难题,如今竟然这么轻松的就在陈水扁身上发生了,而且台湾二千三百万人,没有人认为奇怪,没有人认为荒谬。
在陈水扁执政的这六年来,历史上的不可思议,现在却没有人觉得不可思议,“皇帝犯法与民同罪”变成了寻常的普通事情,仔细体会之下,让人觉得陈水扁的普通,是很伟大的普通。
陈水扁曾为律师,具有法律人的风格,他将这种风格带进了台湾的政坛。
总统选举官司的胜诉来自法院,诽谤官司的败诉亦是来自法院,甚至陈水扁也亲自到法院地检处接受质询,来去进出都从法院,都依循法律,就这样在陈水扁身体力行之间,默默的将法治的观念扩散了出去,让法治的精神,自然而没有强迫的浇灌在台湾已经盛开的民主花朵之上。
这些年来,陈水扁无声无息的浇灌法治,待得众人惊觉,法治已经开出了灿烂的花朵 。在陈水扁执政之前,谁能料到台湾能够在短短的六年间步入了“皇帝犯法与民同罪”的民主新世界?
甚至于被判决败诉之后,陈水扁的反应也很有法律人的风格,表示遗憾,然后提起上诉,让这个事件在法律的规范之下继续进行﹔并没有政客式样的大声嚎叫政治迫害ˋ政治歧视。像这样的做法,一般人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然而,身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表达了对法律的臣服,不就是一种浅移默化的宁静身教吗?
总统都这么做了,大家跟着他的示范做,不就是这样吗?
如今台湾的民众不分绿蓝ˋ政治派别,甚至是不参与政治的人,现在都很容易接受经由法律解决纷争的观念。
这不是鼓励兴讼,而是人民终究明白经由法院担任客观的第三者来担任裁判,大家不是比权势ˋ比拳头ˋ比声量ˋ比人数,而是讲证据ˋ说道理,双方平等的接受相同条件的公平裁决,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言语和肢体的冲突,以及人命的无谓损伤。
陈水扁不怕进出法院,连带的,他的对手连战ˋ宋楚瑜也不得不跟着进出法院。如今看见,连战ˋ宋楚瑜也经由诉讼来解决问题,不禁让人觉得,陈水扁不论是胜诉ˋ败诉,都是一项伟大的“法治功德”。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在两岸之间,陈水扁的败诉也可以是对中共的严厉挑战,如果中国大陆的民众知道在台湾,人民可以告总统,而且可以告赢总统,那么,中国人民为什么不能告胡锦涛?告江泽民?告共产党?
此外,陈水扁也应该向国际媒体谈论官司败诉的事情,因为总统败诉是必然吸引国际注目的议题,可以用此来让国际世界了解台湾的民主和法治,已经发展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更可以宣示,台湾的法律是保障人权的号志,这是很有意义的自我宣传。
这六年来,在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对抗斗争之下,陈水扁施政的步履蹒跚,但是,就因为猛烈的斗争,破除了所有的禁忌,使得台湾的民主被完全的释放出来,相对的也让台湾的法治有逐渐的扎根深植的机遇。
台湾的民主ˋ法治ˋ人权已经达到了世界最顶级的水准,这是台湾的骄傲,也是陈水扁的光荣。
陈水扁败诉的一个踉跄步伐,却让台湾的民主再次向前跨出了一大步。
陈水扁带领中华民国和台湾走进了“皇帝犯法与民同罪”的民主新世界。
这就是为什么,陈水扁官司败诉了,我们还要为陈水扁喝采!
(附注:法律是很有意思的,法规经常会带动许多的逻辑和理论的思考,常常接触可以让人更了解证据的重要性,明白判断是非对错的关键要素,而不会自以为是或空口说白话。
读者可以自己用法律的观点来评判下面这个假设性案件:连宋以陈水扁指其“柔性政变”控告陈水扁诽谤,结果连宋胜诉,那么,若是陈水扁以连宋指其“窃国”控告连宋诽谤,陈水扁会胜诉?还是败诉?
笔者的观点是,法院应该将连宋提诉案件退回,不予受理,根本不该审议判决,因为如果可以就政治斗争之际所使用的“用语”来进行诉讼的话,那么,二00四年总统选举前后,可以兴讼的政治言词,大概五十年都审不完,或许,还没有审完,这些当事人都已经不知道仙乡何处了。)◇(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