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联邦拟立法严惩惯犯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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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联邦拟立法严惩惯犯
2006-10-15 24:5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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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0月15日讯】﹝大..;记者腾冬育编译报导﹞加拿大总理哈珀周四表示,联邦政府将于下星期出台危险凶犯法案,该法案将第三次犯有性侵犯或暴力罪行的罪犯定义为危险罪犯,凡危险罪犯须向法院证明自己不会再次犯罪,否则将被监禁7年,同时监管被释放后罪犯的和平条件令的期限也将由目前的1年延长为2年。

据CTV报导,哈珀表示:“下星期国会复会后,加拿大的新政府将出台危险凶犯立法,这项法案将直接针对严重和多次犯法的凶犯。”哈珀称,政府推出这项更为严格法案的目的是制止那些凶犯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犯罪。他说:“我们会努力保障那些真正有危害的人被无限期关在监狱里。”

哈珀表示,在新的法令下,那些第三次被控性侵犯或暴力犯罪的人将会被判处7年的监禁,其间不能被保释;除非这些人能说服法官他们不会再次重复犯罪。

按照目前的规定,法官需要在庭审时说出将某人定义为危险罪犯的证据,方能将此人定罪。而新提案中则规定,凡第三次被控性骚扰或暴力犯罪的人将被自动确认为危险罪犯,除非这些罪犯能找到证据证明自己不是。

另外,这项提案还将对那些被释放后的罪犯“严加管制”和平条件令(peace bond)的期限将从目前的12个月增加到24个月。哈珀说:“和平条件令是被控罪犯与社区的某种合同。该条件令上写明了释放罪犯可被接受的行为和限制他们行为的规定。 在罪犯被释放后,对他们施行更为严格的管制,我们希望这能帮助他们重新融合到社区之中。”

哈珀还表示,司法系统已经给了罪犯第二次和第三次机会,并表示他的保守党政府已经试图平衡保护个人人权和保护加拿大社会之间的关系。他说:“我们相信这项提案会符合人权宪章,同时我们也相信我们政府对最具危险性的罪犯进行严厉打击是必须的。”

哈珀呼吁反对党能支持这项提案,同时呼吁民众能联系他们选取的国会议员,告诉他们支持这项法案。

保守党在今年年初竞选时的五大承诺,其中之一就是打击犯罪,保证社区安全。5月初,司法部长维托(Vic Toews)提出对严重犯罪终止缓刑,并对枪械犯罪者进行强制性的审判,不久后,保守党又宣布立法严厉打击街头飙车。(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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