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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印佣偷拍沈殿霞被判入狱四周
2006-11-01 19: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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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一日电)香港星岛新闻集团旗下“东周刊”一名副总编辑的印尼籍佣人,涉嫌潜入医院加护病房偷拍病危的艺人沈殿霞(艺名肥肥),今天被香港法院判处入狱四个星期及没收摄影器材。 

东区法院裁判官宣判时表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沈殿霞的隐私,不论当事人是否名人,正在医院接受加护治疗的病人都不应受到骚扰。

裁判官又说,被告使用安装在背包的针孔摄录机,证明事前经过精心策划,但被告在审讯过程中并没有透露自己决定偷拍还是受到别人指使,也没有向律师解释偷拍的目的,所以裁判官只能推断被告拍摄后出售照片赚钱,所以判被告入狱。

裁判官原本判被告入狱六个星期,但考虑到被告认罪及没有案底,减为入狱四个星期。

案情透露,二十四岁的被告Yuyun Triyuliarti,于今年十月一日在没有获得沈殿霞的同意下,进入香港玛丽医院加护病房拍摄正在卧病的沈殿霞。

据称,涉案的“东周刊”副总编辑王正宁已被公司暂停职务,正在休假,等待事件的调查结果。

现年五十九岁、纵横娱乐圈四十六年的沈殿霞,因为胆管癌扩散,于今年九月入住玛丽医院,期间曾多次传出病危,甚至误传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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