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是违背誓言而成的诅咒吗?只要是长男都会死!
入赘允长男从母姓
新竹市李姓男子当年入赘林家,言明后代凡是生出长男就改姓林,事后却未遵照此一誓言,结果多年来李家子孙的长男,竟连续4人意外死亡,李家二房的第三个儿子,在去年初意外辗死自己长男后,上月又得一子,这次终于决定姓林。
多年前李姓男子因家中贫困,经人介绍入赘家中无男丁的林家,当初双方家长讲明招赘条件,就是只要生出长男,就得改姓林,李家也答应。
事后男丁皆未改姓
事后李某生的第一胎就是男孩,却因与林家较无来往,所以没有遵照誓言改姓,没想到孩子还没有长大,即因病夭折。后来李某再生下二房,仍然姓李。
二房生下的长男,仍旧姓李,小时候到家附近玩水,不幸溺毙。二房又连续生下次子、三子,而次子所生的独子,在5岁时横越马路,不幸被车撞死。
去年1月9日,在新竹县经营农牧业的三子,载物回家倒车卸货时,没有发现2岁多的儿子站在货车后方,当场撞倒并辗过头部,送医不治。后来妻子又怀孕,上月顺利产下一子。
改姓盼终止厄运
由于数年来李家已连死4个长男,悲痛的家人们不得不召开家族会议,三子决定将刚满月的孩子改姓林,也算是给祖先一个交代。
李家在竹市资深道士何旭锋义务帮忙下,聚集在竹市东宁宫地藏王神像前,以黄纸写下遵守当初入赘改姓的誓言,大家签字捺印后,于金炉中焚化祷告,希望神明作见证,也让李家像是受到诅咒般的长男厄运,能够从此化解。
何旭锋表示,从某些观点来看,一个人可以不相信宗教,却不能不信因果。
他解释因为佛教、道教都主张“神通不敌业障、业障不敌因果”,当初在神明前成婚,在祖宗牌位前证婚,就是一种誓言,既然种了因,就应承受那样的果。换句话说,祖先的难解之结,终须由后辈来解。
意外连连 不得不信邪
〔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去年1月9日,在新竹县经营农牧事业有成的李姓男子,不慎于倒车时辗死2岁儿子。事前有人曾提醒他重拾祖先“改姓”誓言,还有一些迹象让他事后想起来很怪异,没想到竟都一一成真。
离婚10多年未娶的李某,直到50岁才与印尼籍妻子再婚,也才生下1男1女,而他与前妻仅生了1个女儿,原本开心老来得子,没想到儿子却发生不幸。
众人回忆意外发生前,养的牛突然不吃东西,且狗儿还会哀嚎般地“吹狗螺”,农场还不明原因跳电,种种迹象都难以解释。
尽管痛失爱子,上月又喜获麟儿的李某高兴地拿着弥月油饭感谢资深道士何旭锋为李家的法事尽心力,同时也解去李家人长年心中的疑惑。尽管有些不舍,李某仍决定将爱儿改姓林,因为家族历经如此多意外后,已深信的确是亏欠了先祖入赘的林家。
改姓 父先改 子才能改
〔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新竹市东区户政事务所表示,一般而言,新生儿报户口时,除非另有约定从母姓,否则依法一律从父姓,以李家这个特殊状况来说,需由李某自己先改姓林,新生儿才可以跟着爸爸也姓林,至于李某本身改姓部分,户政机关会调阅其直系尊亲属当年是否记载为招赘婚,查证属实即得以顺利改姓。
长年研究民俗传统的新竹县文化导览员黄有福表示,以往民间招赘,通常会约定长男从母姓,次男才从父姓,多以口头约定,少部分以书面为凭。
黄有福说,以往男性多因家贫入赘,或因女方有钱却无男丁,只好招赘,为的就是生男从母姓。实例上由于入赘众所皆知,生男从母姓也是预料中事,所以尽管是口头约定,在旧社会的氛围下少见反悔。
黄有福说,早年父系社会,入赘男子对自己昂昂七尺之躯竟委身女方,不仅社会地位低,且普遍有很强的自卑感,尤其是遇上女方较为势利的时候,情况更形严重,对于孩子姓氏的争议,积郁于此而生。
《小法典》
民法:子女从父姓,但母无兄弟,约定其子女从母姓者,从其约定。赘夫之子女从母姓,但约定其子女从父姓者,从其约定。
姓名条例:申请改姓条件:被认领者、被收养或终止收养者、其他依法改姓者。
资料来源:中县大里户政事务所
整理:记者萧夙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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