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大学生离婚案 大二结婚大四想要离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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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大学生离婚案 大二结婚大四想要离
2006-05-17 20:4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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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5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七日电)南京一对大四学生在大二结婚后,由于生活没有着落,成绩急剧退步,婚姻难以维系,女方向法院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这是中国首例男女双方都是在校大学生的离婚案。

“南京日报”报导,南京某大学自动化控制系学生王秀兰(化名)今年二十六岁。二零零二年,她在大学新生聚会上,与法律系新生程志刚(化名)相识。

程志刚来自东北,比王秀兰大一岁。王秀兰说,新生聚会后不久,程志刚经常借故约她吃饭或邀她去跳舞;二零零三年,王秀兰、程志刚利用“五一”劳动节长假,一起外出游玩,期间发生关系。回校后,两人开始在外租房同居。

王秀兰、程志刚升上大二后,趁着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刚实施,偷偷跑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王秀兰说:“可结婚一年后,各种矛盾就出现了。”因为没有固定收入,家里给的生活费及打工赚来的钱,付房租后就所剩无几,加上居无定所,影响两人学业。第二学年期末考试,程志刚有一门课补考,王秀兰则补考两门主修课。

生活、课业出现问题后,王秀兰、程志刚开始互相埋怨。去年初,两人搬回学校,开始分居,此后虽在同一校园,却很少见面。

王秀兰表示,两个月后,程志刚背着她,与校外一名大他五岁的女子同居,被她抓奸在床;在那名女子的唆使下,程志刚竟当场殴打王秀兰。

去年十月,王秀兰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后因程志刚苦苦哀求,王秀兰撤诉。不过,程志刚并未悔改,仍继续与那名女子和其他女大学生有染。

不久前,王秀兰再度向法院诉请离婚。这起事件昨天进行立案审查,王秀兰、程志刚告诉法官,他们很后悔在校草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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