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三十一日电)复兴航空一架货机 2002 年在马公外海发生空难,检方认为当时民航局气象中心人员,未依照规定发布天候不佳报告,导致意外发生,分别依渎职、过失致死罪名,将主任气象员刘昭民等五人起诉。不过,台北地院审理今天宣判,法官认为检方所举的论述不能证明被告犯罪,判五人无罪。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复兴航空一架机龄十年的螺旋桨货机,2002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凌晨,从中正机场出发,准备在澳门降落,不过,当货机飞到马公外海时,却不幸失事坠海。这起空难包括正、副驾驶潘德忠、刘清海的遗体迄今未寻获。
台北地检署事后接获检举,指民航局飞航服务总台值班人员,未依标准作业流程发布“显着危害天气报告”,才导致货机起飞之前未接获航路上有积冰的警告,照常起飞。
检调根据行政院飞安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查出事发前,香港、那霸气象观测站不断对此区域发出严重积冰的警告。但台北观测站却仅于二十日发布航路上有暴雷雨的警示,测报的有效期也只到当晚六时,而且值晚班的官员接手,就未再发出气象讯息,认为有渎职之嫌。
被起诉被告包括主任气象员刘昭民等五人,检方认为五人疏于注意导致坠机的意外,应负起废弛职务酿灾等刑责。不过,全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法官参考飞安会所作调查,认为飞安会并没有认定五名被告依照职务应提供的航空气象资讯有误,因此今天判决五名被告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