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施文山编译报导)现年24岁多伦多女乞季甚(Nicole Kish)涉嫌于2007年8月9日凌晨在皇后西街(Queen St. W.)用刀刺死32岁的哈蒙德(Ross Hammond),昨日被判二级谋杀罪名成立。
当法官宣读判决时,哈蒙德 (Hammond)的家人鼓起掌声。季甚在4月4日还要出庭为判决听证。
这起发生在2007年夏天的案件备受关注,引起多伦多呼吁禁止行乞。当时,在皇后西街区域的Niagara街上的几名路人、工人和居民目睹了事件。他们自愿作证,但对32岁的网络行销员哈蒙德(Ross Hammond)的被打和被刺的解释有点矛盾。
哈蒙德和他的朋友德兰尼卓克(George Dranichak) 2007年8月9日早晨在一个TD银行取款机旁闲逛,与一名妇女卷入争吵。随着争吵升级,其他行乞者和人群包括季甚,加入该妇女的行列,攻击这两名男子。现年38岁的德兰尼卓克逃脱了,但他的朋友留在那里独力抗争。
检察官Warren Thompson称,季甚在哈蒙德的胸部捅了四刀,当他倒在人行道上时,她的朋友还踢他和推他。在推搡中,季甚的胳膊被刺伤。
辩护律师John Scarfe和 Vanora Simpson反驳说,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季甚拥有一把刀和有罪。季甚的三名同犯为减轻处罚认了罪,被驱逐回美国。
二级谋杀的判决将使罪犯监禁25年,10年不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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