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8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道)香港美孚新村一名居民不满发展商祥达在邨内兴建楼宇,提出司法复核申请,双方昨日结束陈词,法官会在本月底前颁布书面判决。
昨日下午,数十名美孚居民继续到高等法院声援。在聆讯上,祥达的代表律师余若海表示,反对兴建美孚新村屏风楼工作小组,在09年已成立,但屋宇署在去年10月批出图则后,居民未有即时提出司法复核,在超过3个月时限后才提出申请,认为法庭不应批准。
余若海又指,申请司法复核,应该是针对屋宇署的决定,而非私人业权的争拗。即使针对屋宇署决定,《建筑物条例》只赋予屋宇署按地积比率和高度等标准审批图则,而非处理私人业权。
但代表居民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就反驳,今次司法复核,除了私人业权,亦是关乎公众利益,又指居民代表出席祥达会议时,所知的并非图则的最后定案。他又引述祥达在去年年底致居民的信件,指祥达去年11月答应过会考虑减低建筑面积,以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但到今年3月才表明不修改图则,期间双方一直有商讨,所以不算超过时限,希望法庭受理。
法官林文瀚表示,要时间考虑申诉人祥达和屋宇署的观点,押后决定是否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