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3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王纬峻香港综合报导)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被控妨碍司法公正案,昨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即时入狱18个月。
辩方求情时指,本案案情特殊,有别于一般妨碍司法公正案,并无预谋。刘梦熊无被警告下被邀请接受廉署调查,但在充份合作后突然被捕,他是基于被捕感受发出电邮,从未建议不需按政府机制做事。这些行为对东方明珠的案件没有任何影响,被告最后亦没有就串谋贪污被定罪,希望法官判处缓刑。
法官判刑时表示,刘梦熊声称发电邮及去信二人,是表达被政治逼害和诬告,但法官认为他给梁振英的信件用上“同归于尽”、“引爆政治炸弹”等字眼,毫无疑问具威吓性,因此裁定刘梦熊罪名成立。又认为,若刘梦熊强调自己是无辜和被冤枉,他可以按法律程序提出抗辩,而不是以威吓的方式试图叫停调查。
法官续指,由于发信对象是特区政府和执法机构首长,他利用与梁振英关系,要梁跟白韫六打招呼,案件严重。法官认为要判合适刑罚,以免影响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因此判处刘梦熊18个月即时监禁。
刘梦熊表明会上诉,他又称想对梁振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然不报,时候未到。”
67岁的刘梦熊2013年出任东方明珠副主席时,涉及一宗怀疑欺诈案被廉署调查。案情指,他分别发电邮予行政长官梁振英和廉政专员白韫六,称自己是无辜,要求停止调查,被控妨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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