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2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吕是语纽约报导)纽约市议会近日通过一项住房法案,要求房东在租户提出申请后,必须为住宅单位提供空调或其它有效的降温设备。支持者指出,此举旨在因应极端高温日益频繁的气候状况,减少与炎热天气相关的健康风险;但反对者则担忧,法案可能推高房东成本,并对城市电力系统造成压力。
根据市议会消息,这个第994-A号法案由布碌崙市议员雷斯勒(Lincoln Restler)提出,并获市议会多数票通过,被视为将“冬季供暖义务”延伸至“夏季供冷”的重要立法。法案规定,到 2030年6月1日,所有租房业主必须应租户要求,提供能够将卧室温度维持在华氏78度(摄氏26 度)的制冷系统。
法案并非立即生效,而是设有五年的过渡期,让房东有时间规划安装工程、电力升级及相关财务安排。市府住房部门未来将负责制定细则、监督执行,并处理房东提出的延期或豁免申请。
议员们认为,空调已不再只是“生活品质设备”,而是面对气候变迁下的“基本居住安全需求”。
不过,也有批评声音指出,强制要求所有房东提供空调,恐将增加租金压力,并在炎热夏季加重全市用电负荷。
目前,该法案仍需完成市长签署等程序,并由市府相关部门公布具体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