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17日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前副总经理袁光宇涉贿逾1.52亿元(人民币,下同),一审被判死缓。去年3月初,袁光宇在退休5年零5个月后,官宣被查。
6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前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受贿案。袁光宇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称,2001年至2022年,袁光宇利用担任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2亿余元。
2025年3月1日,袁光宇官宣被查;7月31日,官方通报,袁光宇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并移送司法。2026年3月19日,该案一审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袁光宇1959年生,1982年加入中海油,曾任渤海石油钻井公司副经理、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作业部副经理及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
2006年11月,袁光宇升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出任执行副总裁。2013年4月,袁光宇先后兼任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6年6月,袁光宇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总裁,次月出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9年9月,他到龄退休。
责任编辑:夏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