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8日讯】台中洽兴畜牧场去年10月间爆发非洲猪瘟,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父子2人规避环保稽查罪嫌重大,但短报死亡猪只部分罪证不足,一审今天依诈欺等罪判两人1年6月、3年徒刑。
依据检方起诉书,洽兴畜牧场为陈姓父子经营的厨余再利用养猪场,依法应每日登入环境部系统,据实申报蒸煮情形及上传照片或影片,但陈男未依规定上传每日蒸煮照片及申报燃料数量。
民国114年10月10日起,畜牧场猪只陆续大量死亡,陈姓父子未通报疫病,仅自行以抗生素投药处理,仍无法遏止死亡情形。
业者自同年10月10日至20日止,由陈男每日统计实际死亡头数,陈父于委托化制三联单填载不实数量后交付运输司机载运;经检方比对动保防疫机关访视纪录,与三联单记载内容,发现短少申报死亡猪只共46头,并已由非法业者清除处理。
此外,陈姓父子于114年10月猪只大量死亡期间,未经兽医师诊断即自行施打及混药投喂全场猪只,并将可能染疫及未逾停药期的猪只28头,运往台中大安区肉品市场拍卖,因而诈得不法利益;检方侦办后,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刑法伪造文书、诈欺等罪嫌,将陈姓父子起诉。
台中地院审理后,合议庭认定陈男就长期上传不实厨余蒸煮照片部分,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准文书罪;另外,未据实申报厨余再利用数量部分,触犯废弃物清理法申报不实罪,隐瞒疫情将染疫猪只送往拍卖,触犯共同诈欺取财罪。
陈父部分,合议庭认定他与陈男共同隐匿猪只疫情,并送往拍卖,触犯共同诈欺取财罪。但审酌他在案发时已经年满80岁,且罹患疾病、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且坦承犯行、尚知悔改。
合议庭指出,陈男虽以坦承犯行、已结束营业为由,请求法官从轻酌量减轻其刑,但合议庭认为,被告身为专业养猪业者,却长达2年多时间以旧照新传做假的手法,规避环保机关稽查;在养猪场爆发严重疫情时候,仍将染疫猪只送往拍卖市场,破坏国家废弃物管控,并可能造成防疫破口,对社会危害重大。
台中地院一审今天宣判,陈男犯三罪各判1年6月、1年2月、2年,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陈父判1年6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犯罪所得没收。
检方另外起诉被告二人短报死亡猪只、涉嫌委托非法业者处理废弃物部分,合议庭认为,此部分罪证不足,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就此部分判决二人无罪。全案可上诉。
(中央社)
责任编辑:李世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