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17日讯】香港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昨日就政府账目委员会的第47号报告书回应时表示,入境事务处自本年4月15日起,在收取裁判法院判处的罚款方面,为解决尚未成功执行的扣押令数目和所涉及逾期罚款额的问题,把接获5张或以上不缴付罚款手令的欠款人列入其监察名单,并在管制站阻截他们,以便警方采取行动。
为加强对付拖欠交通罚款人士,警方及有关部门会调低发出财物扣押令和不缴付罚款手令的下限,以便能更迅速地向欠款人采取行动。
至于未清缴医疗费用的管理,许仕仁表示,医管局已缩短追讨欠款程序中采取跟进行动的时限,并会对欠款者采取更强硬的法律行动。根据新的程序,医管局的目标是在欠款者出院日期起计6个月内,而非先前平均18个月以上,于适当级别的法庭向他们提出申索。
医管局正计划在今年7月起,对未清缴的医疗费用征收一项新的行政费。此外,医管局已提升电脑系统,如有未清缴费用的病人重返医院求诊,登记人员可即时知悉。医管局会停止为尚未清缴费用的非符合资格欠款者提供非紧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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