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培德休斯顿编译)今年九月,加州一上诉法庭批准一桩对加州州内学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法律程序诉讼案。9月18日,代表德州泰乐(Tyler)地区的共和党议员里欧.伯曼(Leo Berman)正式要求德州总检察长格莱格.埃伯特(Greg Abbott )就德州的类似法律出具意见。
质疑的焦点是一条允许非法移民缴付州内学费的德州法律是否符合宪法。伯曼表示,如果没有把付州内学费的权利赋予德州的每个人,德州已经直接地违反了美国法律。因为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在德州念书,他们持学生签证,在美国是合法的,但他们必须缴付州外学费或国际学费。然而,那些以非法途径来到德州的不合法居民却可缴付州内学费。这样,我们一边在奖励违法者,又一边惩罚那些以合法身份来到这里的人。
加州的2005年诉讼是由一些州外学生和学生家长提起的,声称,与非法移民相比,他们必须缴更高的学费和杂费。虽然地方法院判定该诉讼无效,但萨克拉门托的一间上诉法院于9月15日裁定,该诉讼案应进入法律程序由最高法院决定是否对该案进行听证。
迈克尔.奥利瓦斯(Michael Olivas)是休斯顿大学移民法律教授。就议员伯曼的要求,他与六名移民律师和法律教授署名,给检察长埃伯特办公室写了一封信,联合表示,该案在加州仍处于审理过程中,出具任何法律意见都是一种不成熟之举。
奥利瓦斯表示,无论加州州立法庭做出何种裁定,德州都不受其所限。这是两个不同的州,两州对居民身份的法律规定也不一样。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一个州立法庭做的决定,对其他州不具有约束作用。在德州,毕业于德州公立学校并且在德州居住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学生,就可享受州内学费待遇。
当然,州内和州外学费的差额是相当明显的。以休斯顿大学为例,州内学费待遇的学生需缴付6,084美元,而州外学费则是12,756美元。此数字是由休斯顿大学发言人理查.伯宁(Richard Bonnin)提供的。
埃伯特检察长办公室最迟可在明年3月17日之前提出具意见。伯曼表示,美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必须遵守所有的法律。这是职责,不能忽略那些我们选择视而不见的问题。@(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