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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7‧5事件 又有4人被判死刑
2010-01-2623:26 中港台時間|01-2623: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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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訊】中國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1月25日開庭審理烏魯木齊「7·5」事件5起抗暴案件的13名被告人,一審判決4人死刑。

據BBC報導,阿里木·阿不都萬里、阿卜力克木·阿卜來提、阿力木江·艾爾肯、庫爾班江·玉蘇音4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玉蘇甫卡地爾·阿布都克力木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艾肯江·阿布拉等8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但是在瑞典的世界維吾爾人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對BBC中文網說,7·5事件以來,中共當局不斷利用死刑對維吾爾族進行恐嚇鎮壓。

他說,7·5事件以來進行的審判是不公正的,被判重刑的維吾爾人被剝奪了選擇律師的權利。

迪里夏提表示,世界維吾爾人大會要求聯合國對這些審判開展獨立調查。

他說,如果國際社會繼續對中國當局採取軟弱的立場,將會導致更多維吾爾人被判刑。

到目前為止,已經有26人由於「7·5」事件被判處死刑,其中至少9人已被處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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