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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權概念 南韓照顧弱勢
2011-04-0510:15 中港台時間|04-0511: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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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5日專電)南韓政府提出「交通權」的新概念,將改善落後地區的交通設施和服務,保護弱勢族群利用交通的權益。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國務總理金滉植今天主持國務會議,議決了包括上述內容的「交通基本法」草案。

「交通基本法」草案指出,中央和地方政府有義務保障並發展國民的交通權,交通權不應因身體、社會、經濟或地區等條件而有不平等待遇。

另外,南韓政府將根據國民的所得、生活水準、交通流量和情況、公共交通的接近性等,設定為享受文化生活的最基本交通服務指標,並定時進行調查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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