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規定接受在家教育需提供家長簽名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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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規定接受在家教育需提供家長簽名
2011-08-14 24:33 中港台時間|08-14 24: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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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4日訊】( 大紀元記者陳文蘊奥斯汀編譯報導) 根據德克薩斯州教育機構的數據,2009-2010學年,全德州共有2萬名中學生從公立學校轉為在家教育,這個數字包括學區記錄的有意接受在家教育的學生和已年滿18歲的自助申請的學生。

為了避免出現名為接受「在家教育」實則輟學的現象,現今德州有一項新規定。從這個學年開始,從公立學校退出的學生不論年紀大小,必須提交由家長親筆簽名的聲明,說明退出公立學校在家教育的情況。此規定也適用於從公立學校轉學至德州內私立學校或州外學校的學生。以上兩種情況的學生提交家長聲明之後,將不計入輟學名單。

德州教育機構官員表示此項規定將更貼合聯邦政府對數據準確性的要求。

2008年,一所名叫Clear Brook的高中的記錄中,共有105名學生使用「接受在家教育」的代碼退學,當2010年德州教育機構對此項代碼進行審核之後,使用該代碼的退學者人數降為51人。在全州範圍內,實行審核之後,2010年使用「在家教育」代碼的退學者人數比2008年減少了2500人。

德州在家教育聯盟主席提姆 拉穆博特(Time Lambert)表示,這項規定並不是要針對在家教育的合法性,而是打擊為了掩飾學校輟學率而造假的學校官員。他還表示,在家教育的家長除了簽字的聲明之外,並不需要提供更詳細的證據,而在其他一些州則需要簽署宣誓書或提供課程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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