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韓國海警 中國船長被判23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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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明健報導)據大陸媒體報導,12月13日下午,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被韓國檢控方指控涉嫌在韓國海域非法捕撈並刺死韓國海警案公佈三審結果。韓國大法院駁回韓國高等檢察院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程大偉被判有期徒刑23年,罰款2000萬韓圜(約合人民幣11.2萬)。

2011年12月12日,中國「魯文漁」號在黃海海域與兩名韓國海警發生衝突,其中一名海警在衝突中死亡,另一名海警受傷。韓國方面表示,死亡警察是被程大偉所持利器刺傷後不治身亡。2012年4月3日,韓國仁川地方檢察廳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處程大偉死刑。

韓國仁川地方法院於今年4月19日上午,就去年12月12日,韓國海警李清浩被中國漁船船長程大偉刺傷後不治身亡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30年監禁,並處罰款2000萬韓圜(約合11.2萬元人民幣)。

中國籍船長程大偉與韓國仁川地方檢察院在一審判決後均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今年9月13日,二審宣判,程大偉由一審判決的30年改判為23年,罰款2000萬韓圜。由於雙方對改判結果均不服,而後又提起三審,據悉韓國相關法律規定案件實行三審終審制。

資料顯示,出事海域即朝鮮半島西部海域,是中國山東漁民數百年來的傳統漁場,漁業資源豐富,距膠東半島僅三四百公里。

在2001年7月1日生效的《中韓漁業協定》中改變了這片海域屬中國歷史傳統漁場的性質,協定生效四年後從2005年起,使韓國有權以專屬經濟區的模式進行管理。而簽署此協定的背景或更多隱情還不被外界所知。

《北京日報》曾報導稱,從2005年開始,中國漁民「侵入韓國專屬經濟區」的消息就不斷見諸於韓國媒體之上。

該報同時引述山東威海石島漁港陳老闆的話說,「那明明是中國人的地盤,怎麼就成韓國專屬經濟區了,我們剛開始都弄不明白,不自覺地就過線了」。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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