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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協議解決兩大問題 美科技業受益
美中協議解決兩大問題 美科技業受益
美中2020年1月15日正式簽署貿易協議。協議中兩大議題將會對美國公司產生積極影響。(SAUL LOEB/AFP)
2020-01-16 07:20 中港台時間|03-02 20: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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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婷綜合報導)週三(1月15日),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與中共副總理劉鶴在白宮簽署了第一階段貿易協議。該協議的有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禁止強迫技術轉讓的部分將對美國科技業產生重要影響。

美中週三簽署協議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公布協議英文版本,總計八章,96頁。八個章節依序為知識產權、技術轉讓、農業、金融服務、貨幣、擴大貿易、爭端解決,以及最終條款。

美國公司多年來一直抱怨,中共強迫其向中國企業進行技術轉讓,以換取中國市場的准入。而第一階段協議旨在解決這些美國科技企業的擔憂。

協議規定,美中兩國任何一方公民在另一方管轄範圍內都將能夠「公開自由地開展業務」,而不會受到另一方施壓或強迫進行技術轉讓。美中兩國人民之間的任何技術轉讓或授權都必須是自願的。

根據該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指示或支持國內企業,在那些容易製造市場扭曲的領域或行業收購外國技術。

美國財政部在週一(1月13日)公布了一系列新規定,旨在對外國投資美國公司進行進一步的審查。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已經開展了打擊這類中資投資的行動。去年,CFIUS迫使健康技術初創公司「PatientsLikeMe」的中國股東撤股。

中方還同意在交易生效後的30個工作日內制定一項行動計劃,旨在「加強促進其高質增長的知識產權保護」。兩國還同意根據各自體制和實踐來決定執行本協議條款的恰當辦法。如有必要,每一方應根據其國內立法程序,向立法機構提供修改法律的建議。依據該協議的《雙邊評估及爭端解決》一章,每一方都應確保徹底執行該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中方將頒布一項旨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行動計劃。該行動計劃應包括但不限於中方為履行本章規定義務所採取的措施,以及每項措施的生效日期。#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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