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移民在猶他州販毒被判五年監禁 | 大紀元
大紀元
一非法移民在猶他州販毒被判五年監禁
一非法移民在猶他州販毒被判五年監禁
一名毒販被逮捕。示意圖,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
2026-07-2805:13 中港台時間|07-2805:13 更新

【大紀元2026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編譯報導)美國司法部週五(7月24日)發布公告表示,一名來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承認為了牟利而將海洛因和芬太尼帶入猶他州,被判處五年監禁和四年監管釋放(supervised release)。

根據美國聯邦制度,監管釋放是指罪犯在服完法官判決的全部監禁刑期出獄後,接續進行的一段社區監督期。與「假釋」(Parole)不同,它不能用來抵充未服完的刑期,而是在判刑時額外附加的保安處分或保護管束,若違反規定可能會被再度收監。

負責審理該案的美國地區法院法官戴爾‧A‧金博爾(Dale A. Kimball)對25歲的米格爾‧馬里奧‧索托‧德‧聖地亞哥(Miguel Mario Soto De Santiago)作出了宣判。

索托‧德‧聖地亞哥非法居住在猶他州布拉夫代爾(Bluffdale),於2026年5月5日承認曾持有海洛因並意圖販賣。

根據法庭文件以及索托‧德‧聖地亞哥在認罪和量刑聽證會上的陳述,2025年2月19日,他將5027克芬太尼和1103克海洛因帶到猶他州販賣,以換取金錢。

除監禁和監管釋放外,索托‧德‧聖地亞哥獲釋後將被移交給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進入遣返程序。

猶他州聯邦檢察官梅麗莎‧霍利奧克(Melissa Holyoak)表示,「任何將海洛因、芬太尼或其它危險毒品帶入我們社區的人都將面臨聯邦監獄的直接懲罰,而且,在本案中還將面臨遣返。」

她重申,她的辦公室「對毒品販運者採取零容忍態度,將依法嚴懲這些犯罪行為」。

聯邦調查局(FBI)鹽湖城負責人羅伯特‧博爾斯(Robert Bohls)表示,「每抓獲一名毒販,就意味著我們的社區少了一分威脅;此次判決是各方緊密合作以及共同致力於清除街頭危險毒品、保護我們所服務民眾的直接成果。」

該案件由瓦薩奇都會區緝毒特遣隊(Wasatch Metro Drug Task Force, WMDTF)和戴維斯都會區緝毒打擊小組(Davis Metro Narcotic Strike Force, DMNSF)聯合調查偵破,並由猶他州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負責起訴。

公告表示,該案是「奪回美國行動」(Operation Take Back America)的一部分,這是一項全國性倡議,旨在調動司法部的全部資源阻止非法移民的入侵,徹底消除販毒集團和跨國犯罪組織,並保護社區免受暴力犯罪者的侵害。

責任編輯:任子君#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