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夫人」為「救」丈夫被人詐騙百萬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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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夫人」為「救」丈夫被人詐騙百萬元
2004-10-2609: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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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江蘇啟東市原副市長秦建康因受賄等罪受審,其妻為幫助丈夫逃避法律制裁,托人找門路,以為錢就可以「救」丈夫,結果被人詐騙百萬巨款。日前,江蘇省啟東市法院對這起「市長夫人」被騙百萬巨款案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陸菊香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據檢察日報報道,2003年9月至12月,無正當職業的陸菊香得悉啟東市原副市長秦建康受賄一案正在法院審理,便虛構自己有親屬朋友在省高院,願幫秦建康打招呼使其減輕處罰而騙得秦建康之妻施某的信任,以通路子等需要錢為由,要求施某將錢匯入其所提供的賬戶。施某先後共匯入173萬元,並交給陸菊香現金6萬元。
然而,經過法院審理,秦建康因犯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至此,施某方知受騙,遂向陸菊香追要匯款,但僅追回6萬元。無奈,施某向公安機關報案。陸菊香得款後將其中的20.52萬元用於還債,其餘贓款拒不說明去向。

據報道,陸菊香還於2001年8月至2003年5月間,以虛構合夥做生意、幫助調工作等事實為幌子,騙取吳某、茅某、郁某等28.04萬元。

報道最後指出,「市長夫人」被騙和丈夫被判刑,都是一個錢字在作怪,只不過丈夫是貪了別人的錢,而自己被人騙了錢。在他們夫婦眼裡,似乎有了錢就沒有了法。丈夫因錢犯了罪,作為妻子本應該吸取教訓,但她卻仍然希望通過錢而不是法律來「救」丈夫,這實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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