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咬死人被判死刑,但死者父親為鯊魚請命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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鯊魚咬死人被判死刑,但死者父親為鯊魚請命
2004-12-18 09:3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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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 一名澳洲青年在海裡衝浪被鯊魚咬死,地方官員下令殺死這條鯊魚,但遇害青年的父親呼籲人們尊重保育類動物,不要隨便殺害鯊魚。

昨天十八歲青年〔尼克〕在澳洲南部沿海衝浪,一條大白鯊突然出現,咬住〔尼克〕胳膊,把他拖進水裡咬死。警方尋找到今天,還沒找到〔尼克〕屍體。

南澳省代省長〔佛利〕下令,任何人只要看見這條五公尺長大白鯊,可以把牠殺死,但〔尼克〕父親並不贊成撲殺所有鯊魚。〔尼克〕父親說,大白鯊在澳洲是保育類動物,大海是鯊魚的天下,人們應該欣賞跟尊敬鯊魚,因此他不贊成濫殺鯊魚。

大白鯊可以長到八公尺長,最近五天,這條大白鯊兩次出現在澳洲南部沿海,咬死兩人,牠還會游到救生艇下面,把救生艇弄翻,使遊客驚恐萬分,但保育人士說,大白鯊是大海清道夫,通常不傷人,偶爾把游泳的人當作海中哺乳動物,才攻擊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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