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川娃兒會小女友 步行百里拜見泰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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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川娃兒會小女友 步行百里拜見泰水
2005-01-1120:3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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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四川一名十一歲男童,在網上交了一個十歲的小女朋友,交往了兩個月,第一次見面,就急著想拜見丈母娘,結果在高速公路上走了四十多公里,被警察攔下。

這個男童嘟嘟住在四川中部的南充,在網上認識了住在中部重慶的女生妞妞。電子郵件往返了兩個月,嘟嘟趁著元旦三天假期,約了妞妞到南充和重慶之間的長壽見面。

兩個孩子一見,就覺得相見恨晚,玩了一天,小倆口就私訂終身。嘟嘟性子急,立刻要妞妞帶他回家,拜見高堂。長壽距離重慶一百公里,兩個孩子沒錢坐車,只好手牽著手走高速公路南下。

走了四十多公里才被交警攔下。警方找到了妞妞的媽媽和嘟嘟的爸媽,雙方家長分別從南充和重慶改趕往長壽領孩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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