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礦難災變 死一人罰百萬人民幣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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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礦難災變 死一人罰百萬人民幣
2005-11-0101:2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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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電)十二月一日起,山西省境內非法違法煤礦發生死亡事故,除對死亡職工給予不低於每人二十萬元人民幣的賠償外,每死亡一人處以一百萬元罰款。

中國煤炭大省山西近日推出「山西省非法違法煤礦行政處罰規定」,規定發現非法違法煤礦企業,由相關執法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開採出的煤炭以及採掘設備,吊銷各種證照,予以關閉,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山西省在這一文件中還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群眾監督網路和定期巡查、舉報獎勵制度,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及網址。舉報問題屬實,給予舉報人一千元至一萬元的獎勵,對重大舉報貢獻突出的,可給予一萬元至五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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