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法院裁定 馬穿尿褲是虐待動物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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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法院裁定 馬穿尿褲是虐待動物
2005-12-09 10:2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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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為了避免馬糞污染街道,馬爾他政府在三年前下令,馬匹在街道上行走,必須穿上尿褲,這項法令今天被法院推翻,因為法官認為給馬穿尿褲,已經構成虐待動物。

馬穿的尿褲和人用的尿褲不太一樣,更確實的說,馬尿褲更像是一只袋子,給馬穿在屁股上,馬糞直接掉進袋子裡;歐洲有些城市的觀光馬車也有這項規定,不過馬爾他的法官在徵詢過獸醫的意見後,認為這已經構成虐待動物,因為它會阻礙馬尾巴的活動,讓馬沒有辦法自由甩動尾巴,驅趕蟲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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