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等法院裁決禁止同性結婚屬於違憲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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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高等法院裁決禁止同性結婚屬於違憲
2005-03-15 15:0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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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褚盧生洛杉磯十四日專電)美國舊金山高等法院今天裁決,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違反了美國憲法。一些同性伴侶聞訊後走上街頭慶祝,而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團體則是揚言提出上訴。

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理查.克萊默(Richard Kra-mer)今天針對舊金山市政府與同性戀團體聯合訴請同性婚姻合法的案件做出裁決。

克萊默在裁決書中指出,加州目前禁止同性伴侶合法結婚,卻又同時給予同性伴侶近似婚姻的各項權益,正如同過去美國在公立學校對黑人實施隔離的平等教育政策,因此裁定加州現行禁止同性結婚的法律違憲。

消息傳出後,同性伴侶紛紛走上住家附近的街頭慶祝,但是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團體則揚言要上訴到底。

事實上,加州允許或禁止同性婚姻的爭議已經擾攘多時,雙方在法律行動中互有勝負,今天的裁決也並非最後定案,未來仍會隨時出現變數。另外,加州州政府正在醞釀把同性婚姻的議題納入今年年底的公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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