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陽司法腐敗 五法官撤銷職務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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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陽司法腐敗 五法官撤銷職務
2005-06-2915:5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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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訊】6月27日,安徽省阜陽市人大常委會通過表決,依法撤銷阜陽中級人民法院五名法官的職務。

據新華網報導,這五位法官分別是阜陽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朱亞,經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陳和平,執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王春友,經二庭庭長、審判員員董炳旭和經二庭庭長、審判員薛懿。

據了解,這五人撤職的法官此前已因涉嫌司法腐敗被紀檢部門調查,有的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報導稱,第一位站上被告席的法官,是原經二庭庭長、審判員薛懿,他曾將當地一位作為原告的農民多年來欺詐得幾近傾家蕩產。薛懿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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