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名記者報導官商勾結被開除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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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兩名記者報導官商勾結被開除
2006-05-0411:3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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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四日電)河南省新鄉市「平原日報」兩名記者疑因報導工廠排污可能涉及官商勾結,遭到報社開除,當事人指有人把三千元人民幣存入他們的戶頭,然後栽贓誣陷他們向工廠勒索,報社藉此開除他們。

當事人近日頻頻上訪申冤,正聘請律師準備對簿公堂。兩名記者昨天接受香港「明報」採訪時,對中國新聞環境表示失望,報社負責人則拒絕回應查詢。

報導說,李金華、呂愛強今年二月初接到讀者反映,新鄉市輝縣及風泉區三家紙漿廠、造紙廠私自大量製漿,將紙漿賣給已被勒令關門的小造紙廠,違法牟利,嚴重污染環境。

徵得報社同意後,李金華暗中打聽採訪,完成相關報導。見報後引起讀者強烈迴響,四月七日,李金華又寫了一篇後續報導,指環保部門與廠方同流合污。

但四月二十日,晚報的主管單位新鄉日報社長焦林找李金華,出示一張銀行卡匯款憑證,卡上姓名是呂愛強,存入現金三千元。李金華表示不清楚情況,焦林拿出一封檢舉信,信中指她向廠方勒索,並要求將這筆錢存入呂愛強的戶口,和呂平分。焦林不容許李金華解釋,且拒絕兩名當事人要求與銀行對證的要求把李、呂開除。

報導說,李金華與呂愛強大呼冤枉,並已聘請律師準備五一假期一過就交由法院處理,透過法律尋求公正與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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