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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塔那摩囚犯獲戰俘地位
2006-07-1219: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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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7月12日報導)美國政府向最高法院判決屈服,改變政策,首次給予關塔那摩基地被囚者受日內瓦公約保護。

布殊政府在過去4年來一直辯稱被囚懷疑恐怖分子屬特別類別,不應被視為戰俘,所以不受《日內瓦公約》保護。

國防部副部長英格蘭周二向職員及高級軍官發出備忘,要求他們在扣留外國疑犯時嚴格遵守《日內瓦公約》第三條,並據之「檢討指令、政策、做法及程序」

2001年布殊認為蓋達及塔利班疑犯只是「敵方戰鬥人員」,而非日內瓦公約所定義的戰俘。因此被囚者並不享有日內瓦公約的法律保護。而這亦容許國防部繞過美國民事法庭及軍法,另行設立軍事委員會作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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