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生者三年內不得當公務員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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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生者三年內不得當公務員
2008-01-0519:53 中港台時間|01-0507: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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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五日電)中國湖北省加強人口計劃生育,規定對違法生育的當事人,除按政策、法規和黨紀政紀處理外,三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已經當選的人按法定程序取消或罷免資格。

湖北「楚天都市報」報導,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在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作出上述規定。

湖北省希望到「十一五(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期末將人口總量控制在六千兩百一十五萬,到二零二零年人口總量控制在六千五百萬人左右。

湖北省規定,對違反政策規定超生的黨員幹部,要依規嚴處,堅持單位評先「一票否決權」。對違法生育的當事人一律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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