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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楊佳死刑
2008-11-2609:52 中港台時間|11-2521: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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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11月26日報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上海襲警案被告楊佳執行死刑裁決,將在7日內執行。

楊佳的王靜梅昨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簽發的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維持楊佳死刑的二審判決。

據悉,死刑判決將在7日內執行完畢。前天,楊母王靜梅亦曾獲准赴滬與楊佳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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