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桑德罗·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1445—1510),《春》(Primavera),木板蛋彩画,202 × 314 cm,佛罗伦萨乌菲兹美术馆藏。(公有领域)](https://d2n738oon34np4.cloudfront.net/assets/uploads/2019/05/Botticelli-primavera-eric-600x400.jpg)
每年的情人节这天,全世界的花店会同时变得空无一物。那是玫瑰的节日。有人排队一小时,只为买到最后几枝;有人花三倍的价钱,只为让花抵达另一个人手中。这场景年年上演,城市换了,语言换了,但那朵花始终相同——深红,带刺,香气浓得几乎是一种宣告。
中文里的“玫瑰”,偏旁从玉,不从草,不从木——它最初根本不是一朵花。
在中国早期的典籍中,“玫瑰”是玉石或宝珠的名字。《说文解字》认为“玫”是“火齐珠”或“美石”之名,“瑰”则与之同义,且能作形容词形容事物圆润美好。
《诗经‧渭阳》曰:“何以赠之?琼瑰玉佩。”这里“瑰”就是指“美石”。司马相如《子虚赋》亦有“赤玉玫瑰”之句,以玫瑰与赤玉并列,均为珍色之物。
最早将二字连用的,还当数我们熟悉的《韩非子》中“买椟还珠”的典故:“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栏之柜,薰桂椒之椟,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楚人以珠玉、玫瑰、翠羽精心装饰盛珍珠的木匣,其中就有可能与其所卖之珠同样珍贵的“玫瑰”,难怪郑人要“买其椟而还其珠”了。
再后来,晋人葛洪所撰《西京杂记》载,汉代乐游苑里曾经长出一株“玫瑰树”:“乐游苑自生玫瑰树,树下多苜蓿。”这大概是古人首次将“玫瑰”与植物联系在一起。
那么,一块宝石的名字,如何落到了一朵花身上?其含义的转变,体现了珠宝与同名植物在形、色、香上的关联——那深红圆润、带着光泽的花苞,让人想起同样深红圆润的火齐珠。名字就此移植了过来,两个事物共享一个名字,因为它们共享同一种美丽。
于是“玫”字与“瑰”字,至今仍带着玉偏旁,那是出身的印记,刻在汉字骨子里,永远带着珠宝的光泽。

玫瑰还有一个复杂的身份问题。蔷薇、月季、玫瑰,在植物学上同属蔷薇属(Rosa),亲缘极近,外观相似,古人从来不做严格区分。诗里说的“蔷薇”,未必不是后人眼中的玫瑰;今天花市里的“玫瑰”,植物学上其实多半是月季。
而中国的诗人,对蔷薇(玫瑰)怀着另一种情感。他们不用它来打仗,而是用它来寄托无法言说的心事。
李白一生仰慕东晋名相谢安。谢安早年隐居浙江东山,四十岁重出江湖,导演了淝水之战,以少胜多,力挽危局——“东山再起”这个成语,说的就是他。东山旁有蔷薇洞,相传是谢安游宴之所;山上有谢安所建的白云、明月二堂。李白多次到访东山,写下:“不向东山久,蔷薇几度花。白云还自散,明月落谁家?”蔷薇年年开落,白云来去自由,而李白自己,始终未能等到那个可以施展的时机。
黄庭坚晚年因党争被贬,在流放途中写了一首《清平乐》:
清平乐‧春归何处
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
春无踪迹谁知?除非问取黄鹂。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
词人以凄婉的笔法,抒写了对春天逝去的沉痛和惋惜,体现出其对美好时光的热爱、眷恋、痴情和追求。没有说一个“愁”字,却让蔷薇做了春天最后的见证,也做了自己落寞的隐语。

在今天,玫瑰几乎是爱情的同义语,其实这一传统在欧洲文化中形成得很早。
希腊神话中,司爱与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即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在海中诞生的时候,她身上的泡沫变成了一朵朵美丽的白玫瑰。
而当阿弗洛狄忒得知自己所爱的美少年阿多尼斯被野猪所伤、失魂落魄赶去的途中,被玫瑰花刺伤了双脚,血溅在花上,白玫瑰就被染成了红玫瑰。
象征着炽烈爱情的玫瑰,频繁地出现在欧洲中世纪的故事、诗歌与绘画中。13世纪骑士文学的代表作《玫瑰传奇》,就将骑士所爱恋的少女比作娇艳的玫瑰花蕾。
罗马人对玫瑰也别有一份深情,却给了它另一种功能。
在罗马神话中,丘比特将一朵玫瑰献给了沉默之神哈波克拉底斯(Harpocrates),换取他对维纳斯诸多风流韵事的缄默。于是玫瑰成了秘密的象征。罗马的贵族们在宴席厅顶绘制玫瑰、或悬垂真花,就是在提醒宾客:酒后(sub vino)所言,皆当留守玫瑰之下(sub rosa)。“在玫瑰之下”,是密语,是不得外传,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如果说罗马的玫瑰是私语的印记,那么英格兰的玫瑰,则是流血的旗帜。
十五世纪,兰卡斯特(Lancaster)家族与约克(York)两大家族都宣称自己是英格兰王位的合法继承人。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第一部中,为这场战争写下了一个传奇的起点:伦敦圣殿花园里,普朗塔杰内特(Plantagenet)与萨默塞特公爵(Somerset)因一桩法律纠纷激烈争吵,谁也不肯让步。于是普朗塔杰内特伸手摘下一朵白玫瑰,请支持他的人照做;萨默塞特见状也顺手摘下一朵红玫瑰,也请支持他的人照做。就这样,贵族们一个接一个走向花丛,低下头,以一朵花宣告自己的立场。
此后三十年,两族各持玫瑰,征战不休。

战争最终以两个家族的和解、联姻结束:兰卡斯特家族的亨利七世(Henry VII)即位,迎娶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Elizabeth of York),将红白玫瑰合而为一,制成象征两族合一的红白相间的都铎玫瑰。
自此,法国金雀花王朝在英格兰的统治正式宣告结束,英格兰从中世纪迈向崭新的文艺复兴时代。新王朝以玫瑰为国花,这就是后来著名的都铎王朝。
一场以玫瑰为名的战争,以一朵合体的玫瑰划上句号,连结局都带着诗的浪漫。

英国人有英国人对玫瑰的浪漫,法国人也有法国人对玫瑰的执著。而最动人的一章,写在一座城堡的花园里。
1799年春天,位于法国巴黎乡间的一座废弃已久的城堡,迎来了它的新一任房东。
女主人是一位风情万种的巴黎女子,却对这个偏僻而安静的住处颇为满意,踌躇滿志地酝酿着改造计划。男主人当时还在远征埃及的途中,但是没过多久,他就成了巴黎、法国乃至半个欧洲的主人。
这里就是马尔梅松(Malmaison),法兰西第一帝国君主拿破仑一世和他的第一位妻子、王后约瑟芬(Joséphine)的乡间别墅。
1796年,27岁的年轻军官拿破仑‧波拿巴与33岁的约瑟芬结婚。拿破仑大部分时间都在打仗,为了排遣寂寞,约瑟芬买下了马尔梅松。
约瑟芬是个玫瑰痴人,自从玫瑰园建立起来后,她便想方设法搜集玫瑰的奇珍异种。她还请来最好的花匠照顾她的玫瑰,并且努力培育新品种。当时的巴黎社交界,都以得到王后花园中新培育出的玫瑰为荣。
拿破仑帝国在全盛时期控制着大半个欧洲,为了讨好王后,产自欧洲各地的玫瑰,被源源不断地送往马尔梅松。到1814年约瑟芬去世时,马尔梅松城堡的玫瑰园已经约有二百五十个品种、三万株玫瑰。
画家皮埃尔‧约瑟夫‧雷杜德(Pierre-Joseph Redouté)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马尔梅松画玫瑰,最终集成图谱,绘制了一百六十九种玫瑰的芳姿,留下名作《玫瑰圣经》。

西方的玫瑰,更多时候是爱情的直接化身。而最广为人知的,一定是十八世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那首《一朵红红的玫瑰》(A Red, Red Rose)——这恐怕就是世界上最出名的一朵红玫瑰了。

彭斯出身贫寒,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间农场上度过。1786年,27岁的彭斯鼓起勇气向他深爱着的姑娘珍‧阿穆尔(Jean Armour)求婚。然而,阿穆尔的父亲拒绝了这门亲事,因为他太穷了。
彭斯伤心欲绝,打算离开苏格兰,远赴牙买加谋生,为了筹措旅费,他只得把自己为珍所写的诗稿拿去出版。
令他没想到的是,一本薄薄的诗集,却让他一夜之间闻名爱丁堡,贵族们争相传阅——一个贫苦农民能写出如此抒情动人的文字,人们真的不敢相信。
他留了下来,后来也终于梦想成真,与珍喜结良缘。
他大概是在某个离别的时刻,写下这首在全世界广为传颂的爱情诗的:
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O, my Luve’s like 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d in tune.
啊,我的爱人像朵鲜红玫瑰
在六月里初开绽放
啊,我的爱人像支轻快乐曲
优美和谐地演奏
然后诗人立下誓言,说他的爱将延续到大海干涸、岩石被太阳熔化——最后他写道:
一切安好,我的至爱
一切安好,暂别离
我定会快归来,爱人
纵然相隔万里
奇的是,几乎一模一样的誓言,早在两千年前的中国已经说过了一遍。那是在汉乐府的《上邪》,那是一个无名女子对如意郎君的深情独白: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一个苏格兰农民和一个汉代女子,相隔两千年,素昧平生,却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同一个办法:用宇宙级别的灾难来立下誓言,以“不可能”来表达“永恒”。
爱到极致的语言,原来从来只有一种。
彭斯的爱的誓言,后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几百年后仍然打动着无数人的心扉。
彭斯在三十七岁时因积劳成疾去世。他的葬礼极为隆重,数千人夹道送行;而就在他下葬的那一天,妻子珍在家中产下了他们最后一个孩子。
可在此欣赏英文全诗:https://poets.org/poem/red-red-rose
根据该诗改编的歌曲:一朵红玫瑰(苏格兰民歌)【英】埃德‧吕德尔演唱
https://tc.228545.xyz/Alvin9999/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Wc7SGfbyLg

责任编辑:林芳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