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手機Nexus One過了鑑賞期退貨 恐要賠償550美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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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手機Nexus One過了鑑賞期退貨 恐要賠償550美元
2010-01-1409:04 中港台時間|01-1409: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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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備受市場矚目的Google手機Nexus One,實際使用的結果不符預期,今天有一則消息,可能會讓搶鮮的消費者覺得Google在搶劫,據報導,Nexus One的購買者,如果過了兩個禮拜的鑑賞期才退貨,最多可能要支付550美元的賠償金。

Google自有品牌手機Nexus One上市一個禮拜,已經快要被罵到臭頭,包括收訊不良、電池效能不佳以及售後服務差等問題,引發許多抱怨。

Google說,如果過了兩週的鑑賞期才退貨,在購買的120天以內,消費者除了得付給Google 350美元的手續費之外,還要付電信公司兩百美元的解約費。

目前多數廠牌手機解約,只需支付賠償金給電信業者就可以了。

Google手機只透過網路直銷,有兩種賣法,與電信公司榜約兩年的,可以享有179美元的優惠價,不榜約的要賣529美元,只有榜約的手機,退貨的時候要支付350美元的手續費,Google解釋說,手續費就是公司提供給優惠手機的折價,消費者如果等到120天以後再退貨,就不需要再支付手續費給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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