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Google事件 美擬立法限制個資儲存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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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Google事件 美擬立法限制個資儲存
2010-01-15 09:50 中港台時間|2013-08-05 14: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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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14日法新電)美國國會議員今天集思廣益,設法避免網路公司在海外受到資訊審查,並讚揚Google揚言退出中國的作法不失為轉機,不過仍需政府支持。

國會議員說,他們獲得立法的新動力,禁止美國企業在限制於網路和平表達政治宗教立場的國家,儲存個人資訊。

這項法案的主要發起人眾議員史密斯(ChrisSmith )說:「Google為數以百萬計的中國人注入強心針,這會改變遊戲規則。」

這位新澤西州共和黨議員說:「但是資訊科技公司無法對抗如中國等高壓政府,缺少美國政府奧援,它們勢必被迫與於高壓政府的審查和監控合作。」

根據這項「全球網路自由法案」(Global Online Freedom Act),美國政府將列出限制網路自由的國家名單,並禁止美國企業在這些國家儲存可被辨認的個人資訊。

各企業也必須就外國政府試圖過濾的字眼通報國務院,如中國境內禁止的「天安門廣場鎮壓」、「達賴喇嘛」和「法輪功」。

法案也將禁止企業與癱瘓美國政府網站的行為合作,這些政府網站如美國資助的「美國之音」(Voice ofAmerica )電台與「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Asia)。(譯者:中央社李威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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