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連續性侵犯 判處入獄430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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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連續性侵犯 判處入獄430年
2010-02-25 03:45 中港台時間|02-25 05: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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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紐約24日法新電)「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今天報導,紐約一名連續性侵犯已被判處入獄430年。

報導說,31歲的湯瑪斯(Boker Thomas)因分別在電梯、樓梯間或公寓內性侵7名婦女遭定罪,當局調閱監視錄影帶和透過DNA檢驗,將湯瑪斯繩之以法。

不認罪的被告,被判處入獄長達430年。

法庭宣判時,有4名受害人到場,包括於2008年遭性侵時年僅13歲的一名少女。

報導引述法官戴朱迪斯(Vincent Del Giudice)表示,「你辯稱自己不是惡魔,但你是一個意圖傷害幼童的掠奪者,你是邪惡的反社會者,也是病態的暴力罪犯。」(譯者:中央社劉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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