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庭批准 恐怖罪名通緝前總理他信  | 大紀元
大紀元
泰法庭批准 恐怖罪名通緝前總理他信 
2010-05-2520:51 中港台時間|05-2520:56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曼谷25日法新電)泰國法庭今天以和最近發生的曼谷暴力示威事件有關為由,同意依可判處死刑的「恐怖主義」罪名,通緝流亡在外的前總理(他信)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

總理艾比希(Abhisit Vejjajiva)政府指控戴克辛煽動騷亂並資助反政府「紅衫軍」(Red Shirts)發動大規模示威抗議。紅衫軍有許多人希望曾是電信大亨的(他信)戴克辛返國。

泰國特別案件調查廳(Department of SpecialInvestigation)副廳長納拉斯(Naras Savestanan),在刑事法庭的閉門聽證會後告訴記者:「法庭認定擁有足夠證據,因此發布通緝令。」

他表示,從現在起,落實這項通緝令是檢察總長的工作。

(他信)戴克辛於2006年一場不流血軍事政變中被罷黜後,為逃避貪污罪刑罰,自我流放海外,多半時間都待在杜拜(Dubai)。

(他信)戴克辛表示,針對他的恐怖主義罪名是出自「政治動機」,他指控泰國當局侵害人權。

如果遭定罪,(他信)戴克辛理論上可被判處死刑,但通緝令似乎旨在推動引渡戴克辛返國。(他信)戴克辛已在多個國家獲得庇護。(譯者:中央社郭傳信)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