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 福特狀告法拉利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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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 福特狀告法拉利
2011-02-10 11:29 中港台時間|02-10 11: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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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報導】(中央社底特律9日路透電)福特汽車(Ford)今天控訴,法拉利(Ferrari)把參加2011年F1賽車的車輛命名為F150,已經侵害福特商標權。

福特向聯邦法院提交的訴狀指出,法拉利的F150標誌,與福特全美最暢銷貨車F-150的標誌,相似度極高。

福特要求法院禁止法拉利使用F150名稱,並尋求金額不詳的賠償,包括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明定的10萬美元損害賠償。

福特與法拉利皆未能立即對此發表評論。根據訴狀,這兩家車廠長久以來在賽車領域即是勁敵。(譯者:中央社李威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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