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恩獲准保釋 保釋金為100萬美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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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恩獲准保釋 保釋金為100萬美元
2011-05-2005:05 中港台時間|05-2008: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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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0日訊】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斯特勞斯-卡恩週四(19日)在紐約最高法院獲得法官的保釋批准。前一天,卡恩提出辭去IMF總裁職務。此前,紐約法官曾以當事人有潛逃嫌疑,拒絕給予保釋。

紐約最高法院法官Michael Obus表示,卡恩可繳納100萬美元的保釋金獲得保釋,但是必須在電子監控下接受24小時的軟禁——這同時是卡恩律師提出的條件。  法官還表示,卡恩還必須自費聘請一名全天候的武裝警衛。

在週四的審理中,卡恩的妻子法國電視記者安妮•辛克萊爾和他的女兒卡米爾•斯特勞斯-卡恩相互攙扶著出庭。卡恩本人出庭時看起來十分疲憊。

卡恩上週六被控試圖在曼哈頓一家酒店對一名女服務員實施性侵犯而被紐約警方逮捕。卡恩一直否認自己有罪。

(責任編輯: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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