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修訂親屬移民I-130表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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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局修訂親屬移民I-130表
2011-05-20 08:12 中港台時間|05-20 21: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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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5月16日宣布,從2011 年8月15日起,申請移民美國的外籍親屬,如所在國家沒有USCIS辦公室,可以將申請親屬移民的I-130 表遞交到USCIS在芝加哥的信箱中心,以便增進親屬移民的審批效率,讓移民局在對工作量的管理上有更多的靈活性。

這一類的申請佔所有I -130申請的5%。以前的規定允許將這些給USCIS或美國國務院的申請文件遞交到其所在地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

根據在聯邦公告上公布的這項新規定,居住在沒有USCIS辦公室的國家的外僑親屬,可以將I-130申請表根據修訂後的表格說明寄到下述地址,該地址在www.uscis.gov網站上也可查到。

通過郵局服務的申請表寄往:

USCIS
P.O. Box 804625
Attn. CSC/I-130/OS
Chicago, IL 60680-4107

通過特快專遞服務的申請表寄往:

USCIS
Attn. CSC/I-130/OS
131 South Dearborn - 3rd Floor
Chicago, IL 60603-5517

居住在有USCIS辦公室的國家的外僑親屬也可以將申請寄往上述地址,或將I -130表寄往對其所住地區擁有管轄權的USCIS國際辦公室。

在2011年8月14日以前的I-130表應繼續通過當地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提交。從 8月15日開始,必須根據新的指示遞交申請文件。

如有問題或疑慮,可致電USCIS全國客戶服務中心1-800-375-5283 。如需USCIS更多信息,請訪問網站www.usci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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