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恩爭保釋 老婆荷包大失血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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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恩爭保釋 老婆荷包大失血
2011-05-2013:05 中港台時間|05-2013: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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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報導】(中央社紐約19日法新電)前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史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以天價金額交保,明天需繳100萬美元才能出獄,且每月要花20萬美元雇武裝警衛在他所住曼哈頓公寓24小時看守。

他也需繳500萬美元保證金及在審訊期間戴上電子腳鐐。

史特勞斯卡恩從里克斯島(Rikers Island)監獄獲交保先付100萬美元,再繳500萬美元保證金,這可能是拜他有錢老婆之賜。

交保條件也包括:

.依指示他需和任法國電視台記者的妻子辛克雷(Anne Sinclair)待在曼哈頓公寓,有武裝警衛24小時看守。

.在公寓裝設攝影機。

.戴上電子腳鐐。

.交出所有旅行證件。

.限制訪客出入,僅在具「宗教」及其他嚴格界定的理由才可見客。

法官下令,包括武裝警衛、攝影機及公寓其他設備需「由被告買單」。地區檢察官助理麥康奈(JohnMcConnell)估計每月花費逾20萬美元。

法官歐布斯(Michael Obus)坦承這項交保有風險,並警告史特勞斯卡恩,如「稍有不服從規定」,他將重返法院,可能再被送進牢房。(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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