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廠旁 至少10年不能住人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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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廠旁 至少10年不能住人
2011-08-2219:15 中港台時間|08-2219:2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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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姮東京22日專電)菅直人政府準備規定福島核電廠附近至少10年不准住人,並打算由政府向居民長期租借土地,菅直人預定27日親自前往福島縣道歉,並向地方政府說明今後的支援與輔導方針。

「朝日新聞」報導,政府準備把福島第一核電廠附近地區所實施的禁止居住措施,期限規定最少10年,並預定向居民長期租借土地。

菅直人預定參加27日在福島市的「原子能災害重建再生協議會」的第一次會議,他將在會議中向地方政府說明政府租借土地等賠償措施。

「讀賣新聞」也報導,政府預定在福島核電廠半徑20公里圈的「警戒區」內,將持續觀測到高量輻射的地區定為長期禁止居住區,並打算向居民租借無法居住的土地,當作居民損失的部分賠償。

目前已經開始詢問地方上的意見,菅直人也預定27日訪問福島,親自向地方有關人員說明今後的措施。

報導還指出,民主黨內有人建議由政府收購無法居住的土地,但是擔心當地居民可能不願失去祖先遺留下來的土地,因此選擇由政府長期租借,費用考慮由東京電力公司支付。

官房長官枝野幸男今天在記者會上承認:「目前福島核電廠附近仍有地區輻射量非常高,不能否認有些地區就算除污也很難讓居民回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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