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電站安全標準 加入預防重大事故對策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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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核電站安全標準 加入預防重大事故對策
2012-10-1119:03 中港台時間|10-1119: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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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微宇日本報導)10月10日,日本新成立的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進行了第4次例會,著手制定預防重大事故的新安全標準,以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標準為基準所制定的新標準將作為電力公司應遵守的義務,是各個核電站再運行的前提條件之一。預計明年3月制定出基本方案,7月正式施行。

本次委員會會議,討論了即使發生了遠超過核電站的設計標準的自然災害、飛機墜落事故或針對核電站的恐怖活動的情況下,如何防止核反應堆發生熔融以及核輻射的洩漏。還有在防止因海嘯引起海水灌入導致斷電的發生,防波堤的建設和預備電源的設置等對策上也進行了討論。

但是,像異常排氣口的核輻射物質過濾器的安裝,以及特大地震也不會倒塌的免震樓的建設會比較花時間,所以在有一些項目上會給一定的緩期,在建設完成之前,可以考慮認可核電站的再運行。

在隨後的記者會上,田中委員長表示: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不受政治左右,是獨立的機構,是以能否保證安全為準則。

同時田中委員長還表示:東京電力福島第1核電站的事故證明日本在預防重大事故方面的安全措施水平低,對於重大事故的管理和之後的防災問題很不完善,成立這個委員會就是要把它完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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